學校教師考勤簽到,一天4次刷臉,必要性何在?

2024-07-27 01:50:35 來源:網絡整理

你認為一些學校要求教師一天4簽到有必要嗎?為什麼?筆者覺得非常有必要,並且效果非常好!之所以這麼說,是因為筆者學校一直都是這樣做的,並且有過之而無不及,每周至少兩次不定時抽查;例如,按簽到號51號至70號老師,請予10:20——10:50至德育處重新簽到,過時不候,按缺勤處理!

簽到考勤制度,古已有之,今天的學校考勤簽到制度,是繼往開來和創新。在我國古代的官箴以“清、慎、勤”為基本原則,其中的“勤”就是最基本的按時上班下班、在位在崗、不遲到不早退、不無故缺席,這個和現在的單位基本考勤制度基本相似;然而古代的懲罰制度卻是相當嚴厲的,唐朝律令中就有“內外官員應上班而不到的,缺勤一天打20小板,每滿三天加一等,滿25天打100大板,滿35天判處徒刑一年”,這就是所謂的“一丈紅”瞭,要給打個半死不活!現代考勤制度源於公司管理制度,後來引用到瞭學校管理之中,加強對教師及教工人員的規范化管理;任何單位都一樣,缺乏有效的科學管理制度,運行起來都會沒有戰鬥力,要讓老師“勤政”,提高教育教育質量,就必須加強管理和約束!

“沒有規律不成方圓”,教師管理必須到位,才能確保老師在崗在勤。學校教師管理制度就是約束教師具體行為的,尤其是那些不自覺,隨意遲到、早退、無故曠課缺崗的老師;絕大多數老師都是很守規矩的,能夠遵守校規校紀,按時上下班,但是確實也存在某些老師不守規矩的現象,遲到早退不斷,偶爾曠課缺崗,不時偷偷溜出學校辦私事。面對這種情況,嚴肅校規校紀,嚴格執行簽到抽查制度,杜絕某些老師利用“公傢時間辦私事”、甚至偷奸耍滑,非常有必要!我校實行這一制度以來,基本杜絕瞭上述現象,老師們都能安分地專註於教育教學工作。

有些人覺得,學校要求教師一天4簽到,管理上不夠人性化,對老師過於苛刻瞭。筆者不支持這樣的觀點,實際上,人都是有惰性和隨大溜心理與思想的,管理制度不健全、不完善,就會讓某些慣常於偷奸耍滑的人有機可乘;俗話說“一粒老鼠屎,壞瞭一鍋粥”,有人經常遲到早退、無故曠課缺勤,大傢都會有樣學樣,學校教育教學也就成瞭一盤散沙,何談教育教學質量?哪來的對學生及傢長負責?獻身於教育事業,就完全成為瞭“唱高調”和“放空炮”,自欺欺人!與此同時,人也都是有慣性思維的,啥事習慣瞭就好,我們學校從一開始大傢有抵觸情緒,到瞭現在同事們已經習以為常,好制度必然帶來好管理效果。

綜上所述,筆者認為“學校要求教師一天4次簽到”,沒有什麼過分的,也不存在什麼缺乏人性化的問題,這個簽到考勤制度,對於那些大公無私的老師來說絲毫感覺不到不適,而對於那些慣常偷懶的人來說,總是會說三道四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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