冬奧冠軍王濛為何被起訴?被指違反合同約定,濛主的回應來瞭

2024-02-02 10:15:22 來源:網絡整理

在網上看到新聞,中國短道速滑運動員王濛被起訴瞭。而且熱度很高,直接上瞭熱搜榜第一。

這是怎麼回事?

原來是王濛新媒體領域獨傢經紀公司起訴王濛,理由是王濛違約。

王濛所在的經紀公司為影漪視界。他們在社交平臺發瞭一道《聲明》,大概意思就是這傢公司是王濛在新媒體領域的獨傢經紀公司。在合約期間,這傢經紀公司認為王濛違反瞭合同約定,擅自參加新媒體領域商業活動,且經多次催告未有糾正,就發瞭這份聲明。具體看下圖。

從這份聲明來看,這傢公司在2021年10月份起,與王濛一起開展新媒體領域獨傢演藝經紀合作。在合作期間,幫助王濛從職業運動員到體育偶像的商業化轉型。

這個事情就有點眉目瞭。王濛是我國著名的短道速滑運動員。她是我國第一位世界青年錦標賽冠軍。2006年2月,王濛在都靈冬奧會獲得500米短道速滑的金牌。2010年2月,王濛在溫哥華冬奧會上獲得瞭500米、1000米短道速滑的金牌,以及3000米接力的金牌。王濛在運動生涯獲得過4枚冬奧會金牌,成為我國在冬奧會獲得金牌最多的運動員。

在王濛運動生涯巔峰期,她的實力是壟斷級別的,其他運動員很難對她造成威脅。因此王濛有瞭自己的“濛時代”。退役後,王濛擔任瞭我國速度滑冰和短道速滑國傢隊教練組長。

王濛是我國冬奧項目劃時代的運動員,在國內的影響力非常高。

2022年北京舉辦瞭冬奧會。那些為我國冬奧項目做出貢獻的運動員肯定會參與到冬奧會來。王濛肯定是被邀請的對象。

這傢影漪視界經紀公司就是看中瞭這一點,就與王濛達成合作意向,為王濛量身打造瞭《濛主來瞭》、《運動著聯濛》等綜藝節目。

在北京冬奧會期間,運動員出身的王濛與黃健翔一起解說比賽。在解說期間,王濛非常活躍,金句頻出。那句“我的眼睛就是尺”成瞭熱門話語。王濛的解說很有煽動性,觀眾也喜歡聽,導致金牌解說黃健翔都插不進話,被“焊死在解說席”。王濛一躍成為北京冬奧會期間最火的解說員,徹底出圈瞭。

可能這也是王濛與經紀公司產生矛盾的原因吧。

據這傢經紀公司解釋,王濛與他們合作後,粉絲量以百倍級增長,王濛的新媒體影響力和商業價值大大提高。王濛火瞭,問題也來瞭。這傢公司指責王濛違反約定,擅自參加新媒體領域演藝工作並獲利。也就是沒有經過經紀公司同意,王濛劈開經紀公司參加演藝活動。這傢公司與王濛協商,但沒有得到合理的解決。這傢公司就起訴瞭王濛。

這傢公司最後聲明,他們仍是王濛在新媒體領域的獨傢經紀公司。王濛在沒有得到公司允許的情況下,不得自行或者通過第三方開展新媒體領域的演藝活動。

這傢公司也知道王濛的粉絲有很多,影響力很大。因此他們還懇請公眾理性思考,審慎判斷,切勿因偶像崇拜,就偏聽偏信,散佈不實信息。

這傢經紀公司說瞭這麼多,事實又如何呢?王濛一方做出瞭強硬的回應。

王濛工作室做出瞭嚴正的聲明。(具體如下圖)

根據王濛工作室的回應,有以下幾點。第一,認為經紀公司的言論不實。第二,《濛主來瞭》、《行動者聯濛》是王濛的個人衍生IP,並非經紀公司打造的綜藝節目。這一點王濛一方是有理的。從節目的名字就可看出,與王濛的關系非常深。當然沒有經紀公司打造,王濛的名氣可能也沒那麼大。

第三、王濛與經紀公司的合約到2022年10月9日到期瞭。這可能是雙方矛盾的關鍵點。如果王濛與經紀公司的合作已經到期瞭,那麼王濛後期的活動就不受經紀公司的制約。隻是不太理解,既然這傢經紀公司花巨資為王濛打造節目,為何合同期隻有一年呢?這個投入在短期內收不回啊。

而且王濛一方反訴經紀公司,在合約期間沒有足額支付合作費用。這可能也是雙方的矛盾點。經紀公司不能按時支付費用,王濛一方自然會中斷合作瞭。

而且王濛一方聲明,王濛名下的公司擁有王濛個人獨傢經紀約。也就是王濛自己的公司管理自己的經紀約,不再簽約其他經紀公司。

這個到底誰是誰非,還要看後繼的報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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