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月十五河燈會

2024-02-22 04:01:32 來源:網絡整理

河曲河燈會,山西省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,第二批國傢級非物質文化遺產。是流傳於山西省河曲縣的一種民俗活動。是禹文化、鬼神文化和走西口文化相結合的文化產物。一般在每年的農歷七月十五舉辦(共舉辦3天,分別為農歷七月十四、十五、十六)。由祭奠大禹儀式、放河燈兩部分組成活動,還有戲樂助興。成為晉、陜、蒙三省民眾傳統習俗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
河曲河燈會在每年的農歷七月十五前後三日舉辦,燈會舉辦前要舉行河燈祭禹儀式,並將社會各界粘糊的河燈供於神禹位前,祭奠大禹。其後,僧人誦經,民眾把做好的河燈列隊供於神龕前,乞求神禹消災免難,保佑風調雨順。晚上,當夜暮降臨的時候,主持人鳴炮點燃火把,僧人誦經將神位前花燈列隊送到渡口,船工駕舵木船,載著各種河燈,逆水向上大約一裡,在急流中心拋錨停立。待準備就緒,樂工們便咚咚奏起樂曲,隨著樂聲,一盞盞花燈被放入河中。河燈順著黃河主航道,成群結隊向前漂移,明明滅滅,恍惚之間,就仿佛冥冥之中另一個世界呈現在眼前。整個活動持續三天,除瞭每天晚上放河燈外,還有戲樂助興。 傳統上,一般每天放河燈360盞(因農歷每年360天),期盼一年360天天天可以平安,快樂。除瞭每天晚上放河燈外,還有戲樂助興。河曲縣政府2005年開始主辦這個活動;2007年的七月十四日至十六日,三個晚上分別漂放瞭1000盞、1650盞、1000盞河燈,三天共漂放3650盞,盞盞河燈呈送吉祥,寄托著人們渴望天天平安吉祥如意的美好願望。不僅延續瞭放河燈的習俗,同時還舉行盛大的焰火晚會,成為瞭當地文化交流、發展經濟、聯絡情感的重要載體。

以往人們將親手制作的各種形狀的“河燈”放於河中,為那些茫茫黑暗中的孤魂指點迷津,保佑風調雨順、兩岸百姓安居樂業,平安吉祥。如今河燈的制作較以往簡單瞭許多,普遍是用各色蠟光作為材料,將一張方形的紙四角粘連起來,用麻繩做的燈芯,不易被風刮滅,燃燒時間也比較長,將河燈底部侵入蠟油當中,在蠟油凝固之前放到沙子上,沙子粘在燈的底部,很快凝結粘連,一來防止燈被水浸蝕,二來加重燈的分量,不易被風吹翻。

放河燈的習俗起源於印度。據說在佛祖釋迦牟尼的故鄉,佛教信徒每年於七月十五日舉行孟蘭盆會,放河燈追祭祖先、超度亡靈。孟蘭,在梵文中是“倒懸”的意思。盆,是指盛供品的器皿。河曲河燈會,也稱河曲河燈節,其記載最早可見1573年-1620年(明萬歷)《河曲縣志》: 公元1500年(明弘治13年),知縣李邦彥率眾祭奠大禹(據《禹貢》記載,禹曾親臨河曲治理河道。),放河燈。後發展為每年農歷七月十五舉辦,歷時三天。在黃河邊漂放河燈,通過各種祭祀形式,祈禱神靈消災免難、風調雨順。歷史上的河曲地瘠民貧,災禍不斷。為瞭謀生,男人走西口,女人挖野菜,孕育出瞭悲苦高亢的民歌,產生瞭催人淚下的走西口故事。很多走西口的人再也沒有回到傢鄉,為瞭悼念遠去的親人,祈福未來,人們舉行瞭一系列的儀式,河曲河燈會就是這些儀式中比較獨特的並逐步延續下來的古老習俗。

古時漂放河燈,由黃河船工組織河路社舉辦,僧人誦經、八音吹奏鼓樂,以超度死於河中的亡靈,當時被稱為迎神送鬼節。公元1795年(清乾隆16年),縣城西門外黃河古渡口建禹王廟,搭古戲臺。從此,漂放河燈上升為規范的祭祀活動,並代代相傳,一直保持著一定的禮儀程序。到瞭20-21世紀,河燈節已成為具有豐富民俗內容的民間活動。河曲河燈會的產生與發展,體現瞭中華民族生生不息、奮鬥不止的精神,印證著黃河文化的內涵。它和當地人民的思想、生活習俗息息相關,是當地民風鄉情的縮影。河燈節已成為晉、陜、蒙交匯地區影響很大的民間節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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