玩寵物,我最服楚莊王!人傢春秋霸主,比“愛狗人士”玩得高級!

2024-04-04 13:45:23 來源:網絡整理

昨天上班,心血來潮,騎瞭把共享單車!快到瞭,突然躥出條卷毛黑狗,又臟又醜,關鍵是兇,死攆自行車,又叫又咬!車停下,它回跑。車一走,又攆。上班還早,廣場上數百米內不見人,就旁邊休閑椅上,有個男人坐著,還帶著個四五歲的小女孩,像無事人樣。

我真火瞭,沖向那條惡犬:“可惡,老子今天不踢死你,叫你禍害人!”那對父女,仍不吭聲。進辦公室回頭,看見那對父女剛站起身,招呼還在狂吠的黑狗,要走瞭。我無語,這是人與人的社會,還是人與狗的社會呢?公共場合,是給人的還是給狗的呢?狗權大於人權,壯年人在自已地盤還沒有安全保障,若是老幼呢?

這些“愛狗人士”,的確是過分瞭。你有養狗的自由,但不得妨礙他人的權利,我國的法律還隻有人權、物權,沒有“狗權”之說。說句老實話,你把狗當朋友、當親人,盡管是你的私事,但拿人的禮儀來對待畜牲,卻是對人尊嚴的侵犯和褻瀆。

玩寵物,古已有之,但六畜是人的犧牲品,是用來祭五臟廟的。把它抬愛到人的地位,實則是種病。二千多年前的古人,比如一代霸主楚莊王,也愛玩寵物,但玩得比現在“愛狗人士”有境界,人傢寵的是戰馬——大國神器,而且能給它大夫的待遇。

此事見於《史記.滑稽列傳》,講的是明星優孟諷楚莊王納諫的故事。楚莊王有一匹愛馬,給它穿上華美的錦繡之衣,養在富麗堂皇的屋子裡,睡在撤掉帷帳的床上,吃的是大棗的果脯。可惜,那匹寵馬生活得太好,得瞭肥胖病,死瞭!

莊王很傷心,派群臣治喪,要以棺槨盛殮,還要以大夫規格禮葬。這下左右不幹瞭,爭論不休,認為太不合適。大王火瞭:“誰敢進諫,其罪至死!”優孟聽聞此事,就開始表演瞭。

​一進殿門,就開始嚎啕大哭……

莊王很是吃驚,問他哭什麼。優孟傷心地說:“馬是大王寵愛的,就憑楚國這麼強大,有什麼辦不到的呢?隻用大夫的禮儀埋葬它,太虧待它瞭,請用人君的禮儀安葬!”

莊王來瞭勁:“那咋辦?”優孟鄭重答道:“臣請求用雕玉為棺,用文梓為槨,用楩、楓、豫、樟木固棺,派甲卒掘穴,老弱負土,讓齊、趙的使臣前面引路,韓、魏的使臣後面護衛,建個祠廟,用太牢牛羊豬祭祀,萬戶大邑供奉。諸侯聽到這件事,就都知道大王賤人而重馬瞭呀!”

莊王終於開悟瞭:“哎,我竟錯到如此地步,那咋搞呢?”優孟的措施很得力:“按六畜之法安葬——在地上堆個土灶作槨,支口大鍋作棺,用薑、棗調味,用香料來解腥,用稻米祭它,用火給它作衣,葬進人的肚腸中!”於是莊王派人把馬交給瞭宮中廚師長,不讓天下人飛短流長。

某以為,城市居民養狗,實則像楚莊王養馬。狗是帶土性的,它生來要打洞得地氣,還要采野草調理自已,“土狗九命”,你沒別墅、沒院子、沒田野,充其量百十平米的鬥室,凈是瓷磚、水泥地面,還得人畜混居,實則是對狗的傷害。再說城市人多,大傢差不多像養雞場的肉雞一樣,被一層層架在水泥框架裡,境況還不如農村的土狗,再養條狗不是侵占別人的生存空間嗎?

​喜歡跟狗交流,把它當成子女,喜歡當狗爹、狗媽,沒問題。我覺得還不如生孩子、養孩子實在,生不瞭啦?沒關系,可以讓子女生二胎嘛,你帶大不就行啦?!那對國傢對民族對傢庭,可能更有意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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